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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自评陈述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30

关于开展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自评陈述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各主领域、亚领域指标责任部门,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

为高质量推进我校新一轮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全面对标国家医学教育标准,系统总结办学成效、查摆短板问题、明确整改路径,确保自评工作严谨规范、材料详实完备,现就开展自评陈述报告撰写及相关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对标撰写报告

各主领域、亚领域指标责任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对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及专业认证相关要求,牵头组织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全面梳理本领域建设现状、特色亮点与典型成果,起草撰写本领域自评陈述报告。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晰,全面反映领域建设真实水平。

(二)梳理问题与整改清单

在撰写报告的同时,同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清单线上链接:https://www.kdocs.cn/l/cpiEnrOF9ceB)。问题清单要精准对标认证指标,不回避、不遮掩,明确短板弱项;整改清单要对应问题提出可操作、可量化、可核查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与预期成效,形成“发现问题—制定措施—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6年5月7日前,将本领域自评陈述报告初稿、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电子版)一并报送至认证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协同发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为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二)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跨单位、跨部门沟通联动,统筹协调各学院、附属医院有序开展材料归集、数据核实、报告撰写等工作,确保口径一致、材料规范、内容完整,切实提升自评材料质量。

邮箱:sunchao@gdm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孙超,15916780973(微信同号)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陈述报告(模板)

附件2:校教务〔2026〕6号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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