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6〕6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口腔
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确保高质量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医科大学
2026年4月15日
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确保高质量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医学教育标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注重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对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和《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2025版)》、《口腔医学专业认证标准指标体系》(2022版)要求,全面检视人才培养各环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医学专业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医学人才。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专业认证为契机,全面系统梳理和优化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认证。
(二)具体目标
1.全面对标,精准自查。严格依据认证标准,系统梳理我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在办学宗旨、课程计划、学生发展、教师队伍、教育资源、教育评价、科学研究、管理与行政、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现状,客观总结优势、剖析不足,形成高质量的《自评陈述报告》。
2.聚焦短板,切实整改。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可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集中力量推进建设,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认证要求,为顺利通过认证奠定基础。
3.凝练特色,彰显成效。系统总结学校在地方卫生人才培养、医教协同、科研反哺教学等方面的特色与成果,塑造专业品牌,展现办学水平,营造重视教学、追求卓越的整体氛围。
4.完善机制,持续改进。将认证理念融入日常教学与管理,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结构,加强临床实践教学和医学人文教育,推动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全面提升学生临床胜任力。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业认证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
(一)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景辉 肖 炜
常务副组长:佟 矿
副组长:向献兵 黄达海 丁元林 石 明
成 员:骆迎秀 杨 丹 黄志刚 周艳芳 雷 鸣
杨海云 张燕萍 郭莲仙 王珠乾 徐 盈
杨艳艳 郭绍波 尚文刚 陈炳权 钟伟金
王 瑾 谭秋浩 韦荣寒 蔡定彬 刘华锋
林海文 陈 婷 张良清 官成浓 冯明英
崔晓军 杨 卫 唐焕文 陈 明 黄祖辉
李宝红 申 丽 王辉群 谢日华 茹正开
金 卓 丁喜生 陈星艳 邵义明 陈启康
陈日玲 王厚强 叶毅桦 尚慧玲
主要职责:统筹领导和决策专业认证重大事项,审议认证总体工作方案和阶段性计划。部署、指导和监督全校专业认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定《自评陈述报告》等关键材料和重要制度文件。审议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建立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机制。统筹认证经费和资源配置,为认证工作提供政策、经费与条件保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专业认证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工作。
主 任:佟 矿
常务副主任:周艳芳
副主任:骆迎秀 杨 丹 黄志刚 雷 鸣 王 瑾
郭莲仙 王珠乾 官成浓 张良清 刘华锋
成 员:杨海云 张燕萍 徐 盈 杨艳艳 郭绍波
尚文刚 陈炳权 钟伟金 赖天文 关继夫
梁锦坚 李秀丽 庄光杰 蔡 德 谢孝东
许崇泰 吴运华 谢翔天 陈 磊 徐美奕
高 玮 周忠伟 胡艳军 姚卫民 王双苗
迟宏罡 张静莹 李祥勇 杨 春 刘林华
刘建强 翟方明 王 芳 杨 宇 张 智
刘志刚 缪辉来 陈日玲 徐晓红 唐 靖
临床医学类认证专职人员:
王 振 余娟娟 李瑞琦 谢炯明 冯香婷
杨永丽 吴海伦 唐 超 胡勉强 陈春浩
欧凯丽 陈芳芳 杜彩云 宋雪洁 吴伊茄
丁梦扬 朱其军 梁翠翠 林巧玲 黄尚清
颜振艺 张宝芝 陈华香 张美珍 杨专青
郑佩榆 李 誉 何小科 唐开放 周新春
何 冰 宋叶涵 曹 咏 李茂祝 杜芊芊
尹晓钧 吴一纯 柯 行 吴 哲 马媛媛
孙 超 杨 迪
口腔医学认证专职人员:由第二临床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负责组建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具体组织实施专业认证的各项工作。制定各阶段详细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工作进度表和路线图。组织开展校内自评与自建,梳理与凝练专业建设亮点和特色。统筹自评陈述报告撰写和支撑材料收集整理。组织校内模拟检查和预评估,落实整改。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进展。
(三)专项工作组
1.临床医学类认证自评陈述报告与要点建设组
按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指标体系下设:10个主领域指标工作组,主领域指标组下设亚领域指标工作组,共40个,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1)宗旨与结果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
亚领域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教务部
配合部门:工会、科学技术部、学生工作部、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2)课程计划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教务部
亚领域责任部门:教务部
配合部门: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基础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3)学业考核与评价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教务部
亚领域责任部门:教务部
配合部门: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4)学生发展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
亚领域责任部门:教务部、学生工作部
配合部门:团委、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5)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亚领域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配合部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对外交流合作部、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6)教育资源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资产设备管理部
亚领域责任部门: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医院管理部、网络与信息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对外交流合作部
配合部门:总务后勤部、教务部、图书馆、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武装部)、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7)教育评价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亚领域责任部门: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
配合部门:教务部、团委、工会、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8)科学研究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科学技术部
亚领域责任部门:科学技术部、学生工作部
配合部门: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人力资源部、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对外交流合作部、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9)管理与行政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
亚领域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
配合部门:科学技术部、教务部、医院管理部、总务后勤部、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10)改革与发展工作组
主领域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
亚领域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配合部门:教务部、科学技术部、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医院管理部、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妇儿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主领域责任部门负责牵头本领域标准条款的自评自建、材料收集、问题梳理与整改落实,形成本领域自评陈述报告,统筹汇总并修改完善后报送认证办公室,并根据反馈意见组织整改。亚领域责任部门负责牵头本领域标准条款的自评自建,收集各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配合部门材料,形成认证报告文字素材和支撑材料目录,报送主领域责任部门。
2.口腔医学专业认证自评陈述报告与要点建设组:由第二临床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负责组建。
主要职责:按照《口腔医学专业认证标准指标体系》(2022版),负责口腔医学专业的自评自建、材料收集、问题梳理与整改落实,形成自评陈述报告,统筹汇总并修改完善后报送认证办公室,并根据反馈意见组织整改。
3.学院与附属医院工作组
各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牵头的认证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认证相关任务的落实,组织本单位师生学习认证指标和内涵,教学档案(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试卷、实验(实习)报告以及形成性评价相关材料等)整理、教学条件改善、学风教风建设,做好认证期间课表编制,做好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生综合技能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4.资源保障组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总务后勤部、安全保卫部、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校长办公室、图书馆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完善教学仪器设备保障,优化行政办公用房及专业图书等教学条件;在专家组入校考察期间,统筹做好后勤保障、校园环境美化、道路疏导、安全保卫、教学设施维修维护及经费保障等工作;负责准备校领导名单及分工、学校部门设置清单及主要职责与负责人名单、院系设置清单及负责人名单,以及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秘书和教师队伍等相关名册。
5.对外联络与宣传组
牵头部门:教务部、校长办公室、宣传部
主要职责:负责与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认证专家组的联络与对接工作。负责联系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及其他上级部门,争取指导与支持。承担专家入校期间的接待和重要活动组织工作。负责认证工作全程宣传与信息发布,编印学校画册等宣传材料,做好新闻报道、摄影摄像工作。
6.联络员工作组
牵头单位:组织统战部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联络员队伍,开展联络员培训与日常管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工作,为认证专家入校考察提供高效、规范的服务与保障。
7.专家督导组
牵头部门:教务部、高等教育与教师发展中心、校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监督和检查各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教辅单位专业认证工作的进展,以及《自评陈述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情况;督促指导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学生综合技能考核等工作;指导各座谈会(职能部门、专业教师、技术教师、临床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校生、实习学生、用人单位等围绕认证主题,就支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交流)的组织与培训工作。
四、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
结合认证工作总体要求,初步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启动与准备阶段(2026年1-4月)
1.组织参加教育部及相关机构举办的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培训与答疑。
2.根据认证标准,组织修订临床医学类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梳理与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制度,搜集基础数据与支撑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动员,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和专题培训会。组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学习认证标准和流程,宣传现代医学教育理念。形成《自评陈述报告》初稿,完成部分支撑材料电子版上传和前期准备。
(二)第二阶段:自评与建设阶段(2026年4-9月)
1.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根据标准和任务分工,推进整改和建设工作。
2.建立月度工作报送制度:各教学单位和配合部门在每月末前报送进展,责任部门在次月5日前反馈整改意见。
3.广泛征求校内外专家意见,持续修改完善《自评陈述报告》,在现场考察前1个月提交至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和专家组。
4.完成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案、试卷、实验(实习)报告等修订、教学档案整理与归档;组织教师教学能力与学生实践技能提升培训。
5.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学生等多层面座谈会,使师生熟悉认证核心要求和内涵。
6.各部门完成支撑材料目录制定,按统一要求装订成册、成盒,并形成电子版材料。
7.完成校长报告和各部门、学院相关汇报PPT,在校内做好宣传与预热。
8.组织校内自查与模拟认证,查漏补缺。
(三)第三阶段:现场认证阶段(2026年10月,确定时间以认证委员会通知为准)
1.按要求完成专家案头材料的整理与提交。
2.组织校内预检查,确保制度、档案、现场条件与宣传氛围等全部到位。
3.与认证工作委员会沟通确定专家进校时间和详细考察日程。
4.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落实相关指导与配合工作。
5.认真做好专家现场考察期间的接待、服务与配合,及时回应专家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业认证工作对学校改革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认证工作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认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亲自部署、过问并协调相关工作,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科学统筹、整体推进;各专项工作组要密切协同配合,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主动对接、同向发力、积极作为,确保各项工作全覆盖、无死角、见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以评促建
严格对照认证标准,全面查找办学条件、教学过程、质量保障和学生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要把认证过程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和推进内涵建设的重要契机,做到边评边改、立行立改、长效改进,切实防止“重迎评、轻建设”和“重结果、轻过程”。
(四)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材料真实
严格遵守认证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所有数据、材料和陈述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数据造假和材料拼凑。对在认证工作中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严重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载体,深入宣传专业认证的目的意义、标准内涵和工作进展,及时报道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增强师生对认证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提升全体师生参与度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工作实效
建立认证工作进度通报、督导检查和情况反馈机制,定期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和推广经验;对进展迟缓、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附件: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任务分工
抄送:学校领导,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
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