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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2

各学院:

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20〕25号)(附件1)的规定,现启动学校2023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接受申请辅修的专业为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英语专业,因受开设条件限制,暂限于东莞校区的学生报名修读,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修读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除外),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分属不同专业门类;

(二)修读辅修专业基本条件:

1、修满主修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课课程,必修课课程加权平均分≥70分,且单科分数≤70分的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

2、主修专业第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必须全部及格且无补考记录。

3、无考试违纪受处分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附件2.

二、工作流程

(一)报名流程:学生提交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辅修开设学院审核遴选→教务处审核→公示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10月12日-10月16日,有修读辅修专业意愿的学生填写《广东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报名表》(附件3)交所在学院,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线上报名程序(附件4);

(三)10月17日,学生所在学院将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报名表汇总由院长签字盖章交辅修专业开设学院(附件5);

(四)10月18日-10月19日,辅修专业开设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遴选,并将拟录取名单由院长签字后盖章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五)教务处对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抽查审核并公示后,公布辅修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

按100元/学分缴交学费,学费由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计算并报财务处收费,报教务处备案。

四、学籍管理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按照《广东医科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辅修专业适合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学生在申请辅修专业前,应充分评估自身学习情况和特点,录取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修读;

(二)基于目前实际情况暂限于同校区修读辅修专业;

(三)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是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基础上才有机会获得;

(四)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五)获准辅修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辅修专业学费,否则按自动放弃辅修资格处理。

六、辅修专业现已开通报名咨询微信群,请根据报名需要扫码入群进行咨询。

七、2023年辅修专业宣讲会

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会议形式:腾讯线上会议

具体会议安排在报名咨询微信群内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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